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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就业局就业科 发布时间:2024-04-25 12:47:39
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、岗位、人数、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
序号 | 招聘单位 | 岗位 | 人数 | 工作内容 | 工作地点 |
1 |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| 机关后勤 | 2 | 更夫、门卫 |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|
2 |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| 机关后勤 | 10 | 机关后勤 | 船营区福绥街1号 |
3 |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 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员 | 9 | 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员 |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4 |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| 后勤人员 | 2 | 食堂工作人员 | 昌邑区辽北路166号 |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吉林市区户籍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,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;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,品行端正;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;热心公益事业;身体健康,能胜任本职工作;
(三)各岗位具体上岗条件和要求,详询各招聘单位。
注: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、参与经营企业(法人或股东身份等)人员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予报名。
三、人员管理和待遇
(一)公益性岗位实行“谁用人、谁管理、谁考核”的管理原则,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聘任、使用、考核、退出等管理工作,凡违反相关规定、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,即行终止协议。
(二)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。协议一年一签,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续签。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(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)。
注: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。
(三)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,并享受社保补贴(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工伤)待遇。社会保险补贴期限(包括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、单位招用、公益性岗位安置),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,合并累计计算。
四、报名方式
(一)报名时间
2024年4月24日—4月27日,上午8:30-11:30时,下午13:30-15:30时
1.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报名地点:吉林市人民政府副三号楼二楼205室
联系人: 赵科长 联系电话:62048523
2.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报名地点:吉林市船营区福绥街1号社保局
联系人:宋女士 联系电话:69983021
3.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报名地点: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雾凇西路1号38栋
联系人:富先生 联系电话:62522952
4.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报名地点: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联系人:钱主任 联系电话:62507955
吉林市就业服务局
2024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