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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2023年4月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

来源:就业局就业科 发布时间:2023-03-23 10:07:53

吉林市2023年4月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

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、岗位、人数、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

序号

招聘单位

岗位

人数

工作内容

工作地点

1

船营区就业服务局

就业服务员

1

就业数据核查统计

船营区

2

昌邑区就业服务局

就业服务员

1

就业数据核查统计

昌邑区

3

吉林市就业服务局

机关后勤

2

机关后勤

吉林市就业服务局

4

丰满区宝山社区

就业服务员

1

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

吉林市丰满区道宝山社区

5

丰满区六〇七社区

就业服务员

1

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

吉林市丰满区六〇七社区

6

丰满区就业局

就业服务员

1

就业数据核查统计

吉林市丰满区就业服务局

7

吉林市经开区双飞社区

网格员

1

网格管理服务

双飞社区

8

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
后勤

1

机关后勤

昌邑区辽北路166号

   二、报名条件

(一)吉林市区户籍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,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;
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定,品行端正;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;热心公益事业;身体健康,能胜任本职工作;

(三)各岗位具体上岗条件和要求,详询各招聘单位。

注: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、参与经营企业(法人或股东身份等)人员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予报名。

三、人员管理和待遇

(一)公益性岗位实行“谁用人、谁管理、谁考核”的管理原则,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聘任、使用、考核、退出等管理工作,凡违反相关规定、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,即行终止协议。

(二)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。协议一年一签,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续签。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(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)。

注: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。

(三)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执行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,并享受社保补贴(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工伤)待遇。社会保险补贴期限(包括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、单位招用、公益性岗位安置),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,合并累计计算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时间

2023年3月23日—3月27日,上午8:30-11:30时,下午13:30-15:30时

      1.船营区就业服务局

报名地点:船营区就业服务局

      联系人:杨女士    联系电话:66097812

2.昌邑区就业服务局

报名地点:昌邑区天津街江湾馨城9号楼1单元8楼昌邑区就业服务局就业科

联系人:白女士      联系电话:62444445

3.吉林市就业服务局

报名地点:解放大路159号吉林市就业服务局

联系人:李主任      联系电话:62047509

4、丰满区宝山社区

       报名地点:吉林市丰满区宝山路宝山小区老干部楼

       联系人: 李女士    联系电话:64685779

5.丰满区六〇七社区

报名地点: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226号

联系人:梁女士    联系电话:64627995

6.丰满区就业局

报名地点: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警民街81号

联系人:刘先生    联系电话:64650887

7.经开区双吉街道双飞社区

报名地点:经开区双吉街道双飞社区

联系人:刘主任    联系电话:64559991

8.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
报名地点: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

联系人:钱主任    联系电话:62507955

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》要求和吉林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通告、部署要求,严控疫情、保证报名工作有序进行。

(一)预防为主。佩戴口罩,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。

(二)把控重点环节。报名人员须出示健康码、扫码实名登记,测温合格后,方可进行报名。

(三)强化支撑保障。加强公共场所消毒、通风。

(四)设置单个出入口。实行分时段、间隔性入场,及时限流,确保场内人员不拥挤、不扎堆。

 

吉林市就业服务局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3月2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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